
4月30日,昆嵩市公安局广义省通报,已对两名嫌疑人提起公诉,罪名是非法买卖发票,以合法化凭证从而“逃”税。
据报道,受广义省公安厅厅长授权,昆嵩市公安局于4月27日决定起诉嫌疑人,并执行搜查令,对象为N.V.D.和N.T.V.(均常住广义省得卡姆坊),罪名是“非法买卖发票”,依据《刑法》第203条。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2025年5月至7月间,一家从事贸易、服务和建材领域的股份公司,在昆嵩坊当地进行工程施工。
施工过程中产生了许多费用项目,但没有合法发票和凭证。
为合法化这些费用,公司总会计师N.V.D.与公司外部人员N.T.V.勾结,购买增值税发票,主要是燃油发票。
双方约定支付发票面值(税前)2.5%的佣金。
调查机关确定,N.V.D.共接收了N.T.V.提供的82张增值税发票,总金额超过1.6亿越南盾。
这些发票被用于申报,增加进项成本,从而减少企业应缴税款。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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