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昆嵩市公安局廣義省通報,已對兩名嫌疑人提起公訴,罪名是非法買賣發票,以合法化憑證從而“逃”稅。
據報道,受廣義省公安廳廳長授權,昆嵩市公安局於4月27日決定起訴嫌疑人,並執行搜查令,對象為N.V.D.和N.T.V.(均常住廣義省得卡姆坊),罪名是“非法買賣發票”,依據《刑法》第203條。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2025年5月至7月間,一家從事貿易、服務和建材領域的股份公司,在昆嵩坊當地進行工程施工。
施工過程中產生了許多費用項目,但沒有合法發票和憑證。
為合法化這些費用,公司總會計師N.V.D.與公司外部人員N.T.V.勾結,購買增值稅發票,主要是燃油發票。
雙方約定支付發票面值(稅前)2.5%的佣金。
調查機關確定,N.V.D.共接收了N.T.V.提供的82張增值稅發票,總金額超過1.6億越南盾。
這些發票被用於申報,增加進項成本,從而減少企業應繳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