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胡志明市居民组可能增至700户

越南内务部正征求关于村、居民组组织和活动的法令草案意见,以此为全国居民单位的安排奠定基础。

根据草案,河内和胡志明市的村最少须有500户家庭,比目前增加200户。居民组最少须有700户,增加250户,为全国最高标准。

与此同时,北部丘陵和山区维持村规模150户,但居民组从200户增至300户。红河平原预计村从300户增至最少400户,居民组从350户增至550户。

北中部地区预计村350户,居民组450户。南中部沿海和西原地区村350户,居民组500户。嘉莱、林同、多乐三省村最少300户,居民组450户。

东南部和九龙江平原预计村400户,居民组550户。与目前相比,南方许多地方每村、居民组增加50至150户。

据内务部,这一安排旨在减少基层管理环节,因为在2025年行政单位调整后,每个乡、坊的村、居民组数量大幅增加。目前每个乡、坊平均约有27个村、居民组,是此前的3倍。

起草机关表示,许多地方目前尚未确保家庭规模标准。全国还有约21200个村少于150户,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而河内和胡志明市已出现许多超过1000户的居民组。

同样根据草案,边境、海岛、地形复杂分割或孤立的地区将组织规模更小的村、居民组。省级人民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具体决定。

除户数标准外,内务部要求村、居民组必须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服务社区生活和居民生活。安排时还必须考虑地理、风俗习惯、人口特征和当地居民意愿。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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