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局关于新时代胡志明市发展的第09号决议中提出的重大方向指导下,阮克国宝教授、博士——经济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第十一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指出:
“为了实现将胡志明市打造成亚洲经济、金融、科技中心的愿景,最重要的是赋予这座城市足够宽广的制度空间,以便主动尝试新型发展模式和治理方式。”
开启城市治理新思维,强力分权
* 政治局提出到2045年将胡志明市打造成为亚洲经济、金融、科技和创新中心,再到2075年成为全球城市的愿景。您如何看待这一愿景和发展方向?
- 第09号决议为胡志明市在新纪元中展现了极具长远眼光和战略性的愿景。决议不仅设定了经济增长目标,还致力于将胡志明市建设成为文明、现代的特别都市,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并弘扬城市活跃、创新的本色。特别是到2045年将胡志明市打造成亚洲经济、金融、科技和创新中心;到2075年更成为全球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增长和适应气候变化。这是极具抱负的愿景,体现了巨大决心,完全符合首尔、上海等大城市或新加坡金融城市模式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决议开启了城市治理的新思维,赋予胡志明市分权和特殊机制,以更强劲地发挥其作为国家经济火车头的作用。
* 第09号决议还设定了一系列关于GRDP、数字经济、地铁、环境、人类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指标。您认为按阶段划分这些目标是否合适且可行?
- 政治局按阶段划分胡志明市发展指标,符合特别都市的规模且具有战略导向性。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这些指标不仅关注GRDP增长,还涵盖了数字经济、地铁基础设施、人类发展指数、生活环境以及净零排放目标。这表明新时代胡志明市的发展方向不再是粗放型增长,而是基于生产率、创新、现代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然而,如果不能高效执行,这些指标也极具挑战性。因此,问题不仅在于设定目标,更在于拥有足够强大的机制将目标转化为执行力。
以胡志明市的经济规模、人口密度、融入程度、创新能力以及区域连接枢纽作用,它不应仅被视为一个行政意义上的大城市,而应被确立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制度性特别都市——一个被赋予足够权力去尝试新型发展模式、新型治理方式和能够辐射全国的突破性机制的地方。
阮克国宝教授、博士
为特别都市构建特殊制度框架
* 面对这样的目标体系,您认为确保实施可行性的关键条件和解决方案是什么?
- 要使这些指标可行,需聚焦几组解决方案。首先,必须赋予胡志明市真正特殊的制度框架。城市需要在分权方面更加主动,尤其是在投资、财政、规划、土地、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如果仍需等待指导或逐一申请机制,重大目标将很难按期实现。其次,需要疏通城市财政资源,特别是用于地铁、TOD、绿色基础设施和数字化转型。来自地铁沿线土地增值、城市空间开发以及绿色金融工具的收入应被保留、划定并直接再投资于战略性基础设施。第三,必须将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视为核心增长动力。数字经济在GRDP中的高占比不能仅来自行政数字化,而必须依托科技企业、城市数据、人工智能、半导体、金融科技、绿色经济以及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科研成果商业化能力。第四,需要强力改革城市治理方式。关于人类发展指数、环境、防洪、减少污染和净零排放的指标,只有在城市以数据驱动、具备结果监督机制、明确问责制和高效区域协调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 政治局确定胡志明市必须在发展模式、制度和现代治理方式上率先开辟道路。您认为哪些“瓶颈”需要尽快疏通,以使城市发挥其特殊都市的应有作用?
- 我认为首先需要打开的瓶颈是制度和决策权限方面的瓶颈。如果胡志明市仍必须以“请示—给机制”的方式运作,等待各部委的指导或逐一解决问题,则很难快速前进并发挥引领作用。一个特别都市需要被赋予足够宽广的法律空间,以便在新领域主动行动,尤其是在尚无先例的问题上。因此,需要从“事前许可”思维强力转向“事后监督”,从列举允许做什么转变为明确禁止做什么。第二个瓶颈是投资程序和机构运作程序。对于优先项目,如高科技、研发、医疗、教育、创新、自由贸易区或新型商业模式,如果仍采用传统行政流程,城市将难以实现突破。需要研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默认批准”机制,从而迫使行政机构限期反馈、提高问责性并增强投资者信心。第三个瓶颈是疏通创新生态系统,其中大学、研究机构、高科技园区和创新中心应被视为城市的新增长极。诸如生活实验室、沙盒、人工智能、金融科技、半导体、城市数据、绿色经济或净零等技术试验模式,应通过法律形式予以允许在可控范围内试点,而非等待完全完善后才实施。
以人为规划中心
继河内之后,胡志明市是第二个在政治局第09号决议的“支撑”下,以百年愿景制定总体规划的地方,以在新纪元中进行建设和发展。第09号决议提出的新时代胡志明市建设与发展的主要解决方案之一,是以长期、稳定、适应气候变化的视野进行城市发展规划。决议要求胡志明市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以突破性思维和百年长远眼光,最大限度地发挥潜力、优势,创造新空间和长期、稳定的发展动力,提升城市及胡志明市区域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根据第09号决议的精神,胡志明市已委托胡志明市发展研究院在国内外咨询单位联合体的咨询下制定总体规划。目前,胡志明市2025-2050年总体规划及百年愿景的纲要已获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规划范围确定为胡志明市全部行政边界,面积约6,772.5平方公里;包括168个行政单位(113个坊、54个乡和昆仑特区),以及根据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填海造地的部分。研究范围包括胡志明市全部行政边界及周边各省,如西宁省、同奈省、同塔省、林同省及相关海域。胡志明市总体规划研究长期战略方向,以百年愿景为目标。关于百年长期战略愿景,城市将成为亚太地区领先的可持续、创新、宜居超级都市;实现经济增长、环境保护、社会公平以及文化价值保护与弘扬之间的和谐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总体规划纲要已将人置于规划的中心,高度关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 裴怀山代表(河内):
胡志明市规划的四项原则
今天的胡志明市已发展成为一个超级都市的规模、地位和复杂程度。胡志明市面临的问题,如交通、内涝、住房、环境、人口、社会基础设施、发展空间、区域联动、城市治理、气候变化等,无法仅通过常规管理工具解决。一个特别都市需要特殊制度,一个国家级火车头需要足够强大的机制来拉动整列火车发展。因此,决议强调制定并颁布《特别都市法》不仅应是一部关于行政意义上的城市组织管理法律,而应是一部为胡志明市新型发展模式开辟道路的法律。法律必须赋予胡志明市与责任相称的权力,包括规划、财政预算、土地、投资、科技、创新、数据治理、基础设施发展、人才吸引、公私合作以及试点新机制等方面的权限。特别是决议明确要求对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主席进行彻底的分权,允许城市主动颁布规范性法律文件,以灵活、贴合发展实际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调控。这正是“赋权促发展”的精神,但伴随着权力控制、透明、问责和服务人民的效率。决议还强调要以百年愿景制定胡志明市总体规划。因此,这一规划必须作为一份“未来设计蓝图”来制定,并能回答诸多问题,而不仅仅是一幅功能分区图。规划至少需基于四项原则:一是以人为中心,所有规划最终必须服务于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是尊重水乡特色、生态、南部文化和胡志明市本色;三是将城市空间与经济、文化、创新空间及区域联系紧密结合;四是充分利用数据、科技、智慧城市模型进行长期预测,避免任期思维,避免零散规划、随意调整。如果说《特别都市法》是“制度轨道”,那么百年规划正是胡志明市走远、走快、走稳的“空间愿景”。
* 阮光训先生(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第十五届国会胡志明市代表团代表):
完善交通系统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09号决议提出的重要亮点之一是完善胡志明市交通基础设施。2026-2030年阶段,胡志明市力争完成约200公里城市铁路,到2045年实现全系统连通。重点工程如芹椰国际中转港、盖美下港群、区域铁路连接、高速公路、环线等将加快推进。可以明确看到,交通基础设施系统的完善不仅将减少拥堵,还将提升连接能力、区域联动,为可持续发展创造动力。大规模防洪系统以彻底解决潮汐引发的内涝问题也是一项重点投资优先项。决议中另一项意义深远的內容是将人民置于发展过程的中心。政治局确定人民的满意、温饱与幸福是政治体系运行效率的衡量标准。因此,决议不仅为胡志明市开辟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还强劲激发了整个政治体系、企业界和胡志明市各界人民敢想、敢做、敢突破的奋斗精神,秉持“胡志明市为了全国,全国为了胡志明市”的精神。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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