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该法令明确规定政府办公厅是政府直属部级机构,是政府及政府总理的战略、重要、机要参谋和直接协助机构。
政府办公厅的职能是综合参谋、协调协助政府和政府总理组织各项共同活动,是综合信息、传播中心,服务于领导、指导、调控工作,并向公众提供信息。
政府办公厅有15项任务和权限,包括:综合参谋、协调协助政府和政府总理;是综合信息、传播中心,服务于政府、政府总理的领导、指导、调控工作,并向公众提供信息。
确保物质、技术、后勤条件,服务于政府和政府总理的活动,按党和国家的规定进行。制定、颁布属于权限范围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实施自我检查、检查和处理规范性法律文件。
政府办公厅公务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高超的专业水平,并对其领域有深刻理解。组织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人数及工作岗位的管理;以及干部、公务员、职员的招聘、使用、管理和执行制度、政策,按权限实施。
政府办公厅还决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改革、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转型、数字政府的计划和方案。
管理所分配的财政、资产和其他资源,管理科研活动,依法实施国际合作,并执行其他任务和权限。
根据该法令,政府办公厅共有17个单位。包括:综合司;法律司;综合经济司;工业司;农业司;科技教育司;国际关系司;内政司;公职组织司;监察跟踪司(第一司);
国会、地方及团体事务司;秘书编辑司;行政司;干部组织司;数字化转型局;管理局。政府信息与传媒局是新成立的局,由政府电子门户网站、政府电子报等组成。
根据规定,政府信息与传媒局是一级局,使用国徽印章。行政司将设三个处。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呈请政府总理颁布隶属于政府办公厅的公立事业单位名单。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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