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辦公廳自6月1日起實施新組織結構

據此,該法令明確規定政府辦公廳是政府直屬部級機構,是政府及政府總理的戰略、重要、機要參謀和直接協助機構。

政府辦公廳的職能是綜合參謀、協調協助政府和政府總理組織各項共同活動,是綜合信息、傳播中心,服務於領導、指導、調控工作,並向公眾提供信息。

政府辦公廳有15項任務和權限,包括:綜合參謀、協調協助政府和政府總理;是綜合信息、傳播中心,服務於政府、政府總理的領導、指導、調控工作,並向公眾提供信息。

確保物質、技術、後勤條件,服務於政府和政府總理的活動,按黨和國家的規定進行。制定、頒佈屬於權限範圍內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實施自我檢查、檢查和處理規範性法律文件。

政府辦公廳公務員必須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良好的道德品質、高超的專業水平,並對其領域有深刻理解。組織機構、編制、工作人員人數及工作崗位的管理;以及幹部、公務員、職員的招聘、使用、管理和執行制度、政策,按權限實施。

政府辦公廳還決定並組織實施行政改革、信息技術應用、數字化轉型、數字政府的計劃和方案。

管理所分配的財政、資產和其他資源,管理科研活動,依法實施國際合作,並執行其他任務和權限。

根據該法令,政府辦公廳共有17個單位。包括:綜合司;法律司;綜合經濟司;工業司;農業司;科技教育司;國際關係司;內政司;公職組織司;監察跟蹤司(第一司);

國會、地方及團體事務司;秘書編輯司;行政司;幹部組織司;數字化轉型局;管理局。政府信息與傳媒局是新成立的局,由政府電子門戶網站、政府電子報等組成。

根據規定,政府信息與傳媒局是一級局,使用國徽印章。行政司將設三個處。政府辦公廳主任部長呈請政府總理頒佈隸屬於政府辦公廳的公立事業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