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越南政府颁布了第196号法令,规定了政府办公厅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据此,政府办公厅基本保持原有的17个直属单位。与2026年初的规定不同的是,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转为政府信息与传媒局。该局为一级局,使用国徽印章。
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履行其职能、任务和权限,直至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颁布政府信息与传媒局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政府办公厅的17个直属单位包括:综合司;法律司;综合经济司;工业司;农业司;科教文卫司;国际关系司;内政司;公务组织司;监察工作跟踪司(第一司);国会、地方和团体工作司;秘书-编辑司;行政司;干部组织司;数字化转型局;行政-财务局;政府信息与传媒局。

政府办公厅是政府部级机构,是政府总理(包括副总理)直接服务的战略、重要、机密的参谋机关。
政府办公厅具有综合参谋、协调职能,协助政府和总理组织政府的共同活动以及领导、指导、调控政府活动;履行作为综合信息、传媒中心,服务于政府和总理的领导、指导、调控工作,并向公众提供信息;保障政府、总理活动的物质、技术、后勤条件。
政府规定,政府办公厅的公职人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高水平的专业业务能力,并深入了解所负责和跟踪的领域;对敢想、敢做、敢为共同利益承担责任、充满活力、富有创造性的干部、公职人员适用鼓励和保护机制;适用特殊的薪酬、津贴和待遇政策。
政府办公厅优先调动、轮岗、借调各部委、机关、地方的公职人员到政府办公厅工作,以及从政府办公厅到各部委、机关、地方工作。各部委、机关、地方有责任根据政府办公厅的要求,优先安排、调动、轮岗、借调、接收借调的公职人员。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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