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越南政府頒佈了第196號法令,規定了政府辦公廳的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結構。

據此,政府辦公廳基本保持原有的17個直屬單位。與2026年初的規定不同的是,政府電子信息門戶網站轉為政府信息與傳媒局。該局為一級局,使用國徽印章。

政府電子信息門戶網站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履行其職能、任務和權限,直至政府辦公廳主任、部長頒佈政府信息與傳媒局的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結構。

政府辦公廳的17個直屬單位包括:綜合司;法律司;綜合經濟司;工業司;農業司;科教文衛司;國際關係司;內政司;公務組織司;監察工作跟蹤司(第一司);國會、地方和團體工作司;秘書-編輯司;行政司;幹部組織司;數字化轉型局;行政-財務局;政府信息與傳媒局。

越南成立政府信息與傳媒局

政府辦公廳是政府部級機構,是政府總理(包括副總理)直接服務的戰略、重要、機密的參謀機關。

政府辦公廳具有綜合參謀、協調職能,協助政府和總理組織政府的共同活動以及領導、指導、調控政府活動;履行作為綜合信息、傳媒中心,服務於政府和總理的領導、指導、調控工作,並向公眾提供信息;保障政府、總理活動的物質、技術、後勤條件。

政府規定,政府辦公廳的公職人員必須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良好的道德品質、高水平的專業業務能力,並深入瞭解所負責和跟蹤的領域;對敢想、敢做、敢為共同利益承擔責任、充滿活力、富有創造性的幹部、公職人員適用鼓勵和保護機制;適用特殊的薪酬、津貼和待遇政策。

政府辦公廳優先調動、輪崗、借調各部委、機關、地方的公職人員到政府辦公廳工作,以及從政府辦公廳到各部委、機關、地方工作。各部委、機關、地方有責任根據政府辦公廳的要求,優先安排、調動、輪崗、借調、接收借調的公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