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8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已向岘港市人民议会提交决议,提议在保持现有10个乡原状的基础上成立10个坊。
这是完善档案提交有权机关决策的重要步骤,以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
据岘港市人民委员会的呈文,拟升格为坊的10个乡包括:和旺、和进、巴拿、大禄、奠磐西、战坛、山峰、三英、南福和升平。
成立坊的工作在保持现有乡的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的基础上进行。
有权机关决策后,岘港市的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不变,仅调整乡级行政单位结构,减少10个乡,增加10个坊。届时岘港市将拥有33个坊、60个乡和1个特区。
据岘港市人民委员会称,在制定方案过程中,各地方已全面审查人口规模、经济结构、非农劳动力比例、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环境和城市化程度等标准。结果显示,全部10个乡基本满足现行规定中成立坊的标准。
在10个乡组织征求居民意见的过程中,在总计114097户中,有108599户参与意见反馈,占比95.18%。其中,108038户同意成立坊的方案,占99.48%,548户不同意,占0.51%。
据《青年报》此前报道,根据岘港市城市组织方案,该市目标到2030年全面达到中央直辖市行政单位标准,依据第112号决议规定。
21个乡被定位为新发展城区以达到升坊标准,其中3个乡属于原岘港地区(和旺、和进、巴拿)。其余18个新发展城区乡主要是原广南省的镇、县府、工业中心,如南福、升平、大禄、春富、山峰、大禄等。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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