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打人、威胁、锁门索要土地押金,2人被起诉

越南岘港市公安局调查局近日对阮友勇(46岁)和潘黎玉贵(31岁,同住岘港市和庆坊)作出起诉决定,以敲诈勒索罪立案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此案源于阮友勇与潘黎玉贵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押金合同纠纷。

双方签订土地、房屋转让押金合同,押金为2.5亿越南盾。

尽管在签订合同前,受让方已明知该地块部分属于规划区域,且此信息在土地使用权证书(红皮书)中已注明,但到了履行合同期限时,受让方却以土地属于规划区为由要求退还押金。

阮友勇不接受,认为押金处理应按照双方已签署的协议执行。潘黎玉贵与阮友勇、潘黎玉贵多次前往受害人家中,不断打电话、发短信辱骂、威胁,施压要求阮友勇退还押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次前往受害人家中时,阮友勇用手击打对方面部,致其鼻出血。而潘黎玉贵则持续辱骂、威胁,进行精神恐吓。

此后,嫌疑人还购买锁具锁住受害人家门,不让其进入,并连日打电话、发短信威胁,胁迫受害人交钱。

因害怕,受害人向其中一名对象转账200万越南盾。

调查过程中,警方收集了监控数据、录音、相关证人证言及其他文件和证据。

结果确认,嫌疑人的行为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使用暴力及精神恐吓手段,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目前,警方正继续调查,巩固材料证据,以依法处理相关人员。

通过此案,警方建议民众在发生民事交易纠纷时,应通过协商或请求有权机关依法解决;绝对不得使用暴力、威胁使用暴力或精神恐吓行为迫使他人交出财物,否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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