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79岁的阮氏丽女士自7月起被正式认定为烈士黄文存的妻子,并享受烈士遗属待遇,此时距两人订婚已近60年。
7月18日,西宁省内务厅发布决定,将居住在永木乡的阮氏丽列入烈士黄文存的遗属名单。黄文存的名字出现在7月初胡志明市黎氏莲公园挖掘过程中发现的遗物上。
该决定基于烈士黄文存的档案、祖国记功证书以及永木乡人民委员会的提议。
同日,乡政府与烈士家属进行了沟通。与会的六名家属一致同意承认阮氏丽为黄文存的妻子。

阮氏丽获得了烈士遗属证书,并从7月起开始享受抚恤金。待遇包括每月超过270万越南盾的死亡抚恤金,以及针对孤寡无依的烈士遗孀的每月超过220万越南盾的抚恤金,合计每月近500万越南盾。
根据规定,认定烈士妻子的身份需依据结婚登记证件、婚礼记录,或者子女或亲属档案中记载两人为夫妻的信息。若无此类文件,在烈士家族及亲属确认的情况下,可予以考虑。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黄文存烈士隶属隆安第一营,曾参加1968年春节总进攻中的字Y桥战役,该地区位于旧第五郡和第八郡。

此前,搜寻人员在黎氏莲公园发现遗骸及带有黄文存名字的遗物。7月6日,家住永木乡的黄文小先生向乡政府报告,称烈士黄文存是其兄。
阮氏丽随后被确认为约60年前与黄文存订婚的人。自黄文存牺牲后,她未再结婚,目前独居。
(编译:Eric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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