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约早上6点10分,一名戴著口罩、骑著车牌号为70F…摩托车的男子,停在平兴和坊2号路路边,迅速将印有“紧急招聘”字样的纸张贴在电线杆上。
整个过程仅持续了几秒钟,随后该男子继续骑车,在4号路和连区8-9路的多根电线杆上张贴广告。
男子张贴的纸张内容包括:招聘男女杂货销售员、男性货车配送员、B2+C驾照司机、男性随车搬运工、男女纸盒包装员等,并附有具体薪资。
通过纸张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得知,Th女士指引求职者前往平治东坊1号路的一个地址。7月18日,那里设有“职业介绍”牌,Th女士亲自为求职者提供咨询。
该地点还停放着那名男子在6月29日早上用来违规张贴广告的摩托车。
早上6点过后,Th女士骑著车牌号为70F…的摩托车,载著一名叫D的年轻男子,前往新盛坊19-5号路和平兴和坊26-3号路的多根电线杆,张贴“整栋房屋出租”广告。
每当Th女士将车停在路边,D就在纸上涂胶,然后贴到电线杆上。在多根电线杆上贴完后,Th女士载著D返回。
同日上午,记者向平兴和坊人民委员会领导报告了此事。接到信息后,平兴和坊警方立即邀请Th女士和D前来谈话,两人亲手撕下了已贴在电线杆上的纸张。平兴和坊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将在有处理结果时通报。
近期,胡志明市各坊、乡及特区的138指导委员会同时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清除违规广告产品,处理在电线杆、居民墙壁、树木上违规张贴、悬挂传单和横幅的行为。该活动旨在保障社会安全秩序,整治城市景观,预防利用广告、小广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取得了诸多积极成果。
多起涉及“黑信贷”、化粪池清理、房屋出租、搬家、安装WiFi、电子产品等违规张贴广告的案件,已受到各地职能部门的处理。
同时,职能部门已宣传动员居民自行拆除违规广告产品,以促进城市景观建设。

在电线杆上张贴广告: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黎忠发表示,根据第87号议定第50条第1款(自2026年5月15日起生效),在电线杆、电杆、交通信号灯柱及公共场所树木上悬挂、放置、张贴、涂画广告产品的行为,将被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同时,违规者必须拆除、清理广告。值得注意的是,该行为的罚款额比第38号议定提高了5倍。

(编译:Eric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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