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起诉的嫌犯包括:范氏红缘(32岁,居住在胡志明市新兴坊,西贡金银宝石有限责任公司(SJC)业务经理);陈功(51岁,住在幸通坊);陈有清军(32岁,住在嘉定坊);黄忠北(34岁,住在莱眺坊,胡志明市)。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22年至2024年间,黎氏恒在担任西贡金银宝石有限责任公司(SJC)总经理期间,同意并指示范氏红缘(公司业务经理)联系订购从香港走私的钻石,非法运至越南,放入SJC零售系统销售。
范氏红缘直接负责联系订单并接收走私钻石。货物运抵越南后,陈功负责将这批钻石出售给西贡金银宝石有限责任公司(SJC)。陈有清军和黄忠北则是直接将走私钻石交给西贡金银宝石有限责任公司的人。
为掩盖货物来源、逃避职能部门发现,范氏红缘利用不同客户的个人信息,以回收个人客户钻石的形式,将走私钻石录入西贡金银宝石有限责任公司(SJC)的管理系统。
通过这一手段,走私钻石在进入经营前被合法化。
在管理系统合法化后,所有走私钻石继续被送往SJC金龙公司(SJC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然后入库并分销到市场。
为逃避侦查,涉案人员将每次鉴定的钻石数量分拆,以合法化文件,为走私货物打造合法外衣。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嫌疑人供述,清化省公安确定,2022年至2024年间,这条犯罪链已将超过3400颗走私钻石(总价值估计超过5000亿越南盾)引入西贡金银宝石有限责任公司(SJC)的零售系统销售,非法获利。
清化省公安正在继续调查此案。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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