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起訴的嫌犯包括:范氏紅緣(32歲,居住在胡志明市新興坊,西貢金銀寶石有限責任公司(SJC)業務經理);陳功(51歲,住在幸通坊);陳有清軍(32歲,住在嘉定坊);黃忠北(34歲,住在萊眺坊,胡志明市)。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2022年至2024年間,黎氏恆在擔任西貢金銀寶石有限責任公司(SJC)總經理期間,同意並指示範氏紅緣(公司業務經理)聯繫訂購從香港走私的鑽石,非法運至越南,放入SJC零售系統銷售。
范氏紅緣直接負責聯繫訂單並接收走私鑽石。貨物運抵越南後,陳功負責將這批鑽石出售給西貢金銀寶石有限責任公司(SJC)。陳有清軍和黃忠北則是直接將走私鑽石交給西貢金銀寶石有限責任公司的人。
為掩蓋貨物來源、逃避職能部門發現,范氏紅緣利用不同客戶的個人信息,以回收個人客戶鑽石的形式,將走私鑽石錄入西貢金銀寶石有限責任公司(SJC)的管理系統。
通過這一手段,走私鑽石在進入經營前被合法化。
在管理系統合法化後,所有走私鑽石繼續被送往SJC金龍公司(SJC的鑑定單位)進行鑑定,然後入庫並分銷到市場。
為逃避偵查,涉案人員將每次鑑定的鑽石數量分拆,以合法化文件,為走私貨物打造合法外衣。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和嫌疑人供述,清化省公安確定,2022年至2024年間,這條犯罪鏈已將超過3400顆走私鑽石(總價值估計超過5000億越南盾)引入西貢金銀寶石有限責任公司(SJC)的零售系統銷售,非法獲利。
清化省公安正在繼續調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