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自7月1日起,根据具体条件,独栋住宅免建筑许可证的规定开始生效,但胡志明市许多地方此前已经实施。
这是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的关于该市171个坊、乡、特区和管理委员会建设秩序管理工作考察结果的报告中值得注意的内容之一。
据此,2026年上半年,胡志明市职能部门已在获批建设和施工的18,559个工程中处理了5,249起行政违法行为。
其中,交通领域违法4,552起;无证建设697起,违证建设121起,土地使用目的不当233起,其他违法110起。
考察结果显示各单位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具体而言:
任务分工未明确各部门、个人的责任;一些地方负责建设秩序管理的人员还兼任多个领域,影响任务执行效率。
尚未颁布建筑工程的检查、处理流程以管理本辖区建设秩序。仍存在无证建设、未按土地使用目的使用的情况;工程检查档案不完整等。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单位报告2026年上半年未颁发建筑许可证,但实际上仍有独栋住宅工程在施工。
更严重的是,这些工程被适用免建筑许可证,尽管没有指导流程,也未建立建设秩序管理档案,导致工程未被检查、管理。典型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湖茶、金龙、义成等。
仍存在拖延组织执行处罚决定和克服后果措施的情况;一些工程违规多年未得到彻底处理,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协福、新协、保邦、平利、茹𦨭、东和;各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
一些单位还积压了许多检查、监察结论,尚未完成有权机关的建议和结论。
迟到或未报送6个月报告,报告不符合要求,典型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庆安、兴隆、顺安、𣾀水、幸通、嘉定、平贵、龙福、顺交、福和、清安、州派。
建议整顿免建筑许可证工作及建设秩序管理的不足
建设厅建议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各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市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市高科技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各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认真整顿、总结经验,针对实施两级地方政府后建设秩序管理中的不足和局限。
尽快采取措施克服、立即整顿存在的问题。其中,集中以下问题:
加强按照管理分级开展建设秩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秩序协调管理规约。
及时发现、阻止和严厉处理投资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避免出现建设秩序“热点”;不得将违法行为合法化。
核查对免建筑许可证的独栋住宅工程实施免证的情况,但尚未有详细指导流程,也未对免建筑许可证的独栋住宅工程建立建设秩序管理档案等。
(编译:Ivy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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