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江省公安称,此前7月30日,安江省公安厅贪污、经济、走私、环境犯罪调查警察处配合职能部门对由P.T.M.T.先生(29岁,居住在永通坊)经营的“新嘉明”个体经营户进行检查。
随后,检查组还检查了由H.T.A.女士(55岁,居住在安江省平山乡)经营的“志强”个体经营户。
经检查,发现上述两家经营户正在将来源不明的大米包装成带有ST25大米商标的包装袋(该商标已依法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警方已暂扣超过22吨来源不明大米(价值超过4.4亿越南盾)以及大量相关证物、资料以展开调查。
与警方配合调查时,各经营户主承认没有授权文件、商标使用权转让文件或任何能证明可使用ST25大米商标的文件。
安江省公安正在继续收集材料、证据,查清相关个人的角色,并依法处理。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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