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兴安省公安表示,调查警察机关已决定对阮文阳(2000年出生,居住于兴安省神溪乡)以“侵犯工业产权”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此前,兴安省兴河乡公安与兴安省市场管理分局第6市场管理队配合,检查由阮文阳担任经营户主的“杨·多尔切”商店(地址:兴安省兴河乡清新村)。


案件的一件物证
检查中,职能部门发现该经营户正在陈列销售大量有假冒商标迹象的商品,包括:270双假冒爱马仕商标的拖鞋、12双假冒迪奥商标的鞋、8双假冒古驰商标的鞋,以及125套假冒阿迪达斯商标的服装。按标价计算,商品总价值为2.226亿越盾。
根据检查结果,第6市场管理队已发布决定,将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卷宗移交,同时将全部相关卷宗和物证移交兴安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以便依规定审查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正继续依规定完善处理卷宗。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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