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探讨何种机制能让为公共利益工作的人不被恐惧束缚?

越南探讨何种机制能让为公共利益工作的人不被恐惧束缚?

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正在讨论关于处理涉及国有经济、私营经济以及科技应用、改革创新数字化转型的违法行为特殊机制与政策的决议草案。

我的观点非常明确:没有人纵容违法行为,违法必须付出代价,但法律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惩罚……

研究失败需要付出的代价过于巨大

这一次,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权宜之计的决议上,而不深入问题的根源,类似的堵点仍会重演。

我对科学研究领域尤为担忧。国家正对科学技术、改革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寄予厚望。但想要实现改革创新,必须接受科学的一个基本原理:并非所有研究都能成功。

在世界上,每一项发明都建立在无数次试验的基础上。有的课题成功,有的课题失败,这完全正常。

在我看来,科学研究中最重要不是成功率,而是诚实。成功或失败都是常事。不寻常的是,如今失败所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

当一个使用国家预算的课题未达到预期效果时,执行者可能面临监察、审计,甚至因被认为造成预算损失而承担刑事责任。然而,科学研究的本质本身就蕴含风险,没有人能从一开始就承诺成功。

正是这种机制造成了一个可悲的悖论。我们非但没有鼓励诚实,反而无形中迫使研究人员想方设法让课题通过验收,让结果比实际更“漂亮”,让一切在纸面上都正确无误。

我在议会上直言:“我们无形中教研究人员为了通过验收而撒谎,为了使结果和经费合法化。赤裸裸的事实就是如此。”

在我看来,这才最令人担忧。一个失败的课题可能只是损失一笔经费,但如果诚信被牺牲,那么失去的将是科学的根基。

这也在扼杀许多年轻科学家的研究热情。他们难以接触大型课题以获得研究资源。等到有机会时,却又要为手续、凭证、验收操心,比操心专业还多。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很难打造一支足以在技术时代竞争的科研队伍。

因此,我认为,我们不能只是对科学家说“尽管去研究,失败了不会被追责”。

需要做的是改变整个科研机制。我们必须创造条件让企业大胆投资研究,出台合适的优惠政策,使企业成为改革创新的主体。

只有当诚信比业绩更受重视,当诚实的失败被视为创新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时,我们才能建设强大的科学、有活力的经济和一支真正敢想、敢干、敢为公共利益担当的干部队伍。——国会代表范庆风兰

激励创新但不纵容违规的机制

每经历一次教训后,更重要的是社会要运转得更好,机器要更高效,为公共利益工作的人不再被恐惧束缚。

这意味着当企业投入资金时,它们会自行评估效益、自行承担风险、自行选择发展道路。这种精神也应在国有企业领域得到体现。

我非常理解那些正在管理国有企业的人。私营企业投资失败,损失的是自己的资本。但国有企业管理者往往除了经济风险外,还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商场如战场。错失一个机会就可能失去整个市场。但如果每一个决策都被责任担忧所笼罩,就很难要求他们敢于创新、敢于竞争。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为违规行为打开绿灯。我认为必须明确区分故意谋私行为与执行任务过程中的客观失误。既要足以震慑违法者,也要有足够的机制保护正直的人、敢为公共利益做事的人。这才是法律的公平。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医疗工作的人,我对此感触更深。有些医生、医院院长不敢购置服务患者的设备,只因为担心如果供应商违规,最终自己将承担责任。

在我看来,失去名誉才是最大的损失。一名医生的背后是数十年的学习、锻炼和奉献过程。社会也失去了我们花费大量时间和资源培养的人才。

我期待这次决议不仅解决眼前的困难,还能开启一种新的治理思维:鼓励创新但不纵容违规;保护诚信者但严惩谋私者。

进龙-成忠 报道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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