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顺化:收取‘保护费’侵占步行街人行道,坊干部小组获刑

越南顺化:收取‘保护费’侵占步行街人行道,坊干部小组获刑

这群人利用职务之便,要求顺化市顺化坊朱文安—武氏六—范五老路一带“西街”的小商贩和经营业主缴纳人行道使用费,以便晚间在此摆放桌椅经营。

“保护”侵占、经营西街人行道

8月7日,顺化市第一区域人民法院表示,已开庭初审三名顺化市富海坊人民委员会前干部,他们涉及在顺化市中心的朱文安—武氏六—范五老步行街(当地人称为“西街”)收取“保护费”、侵占人行道一案。

案件被告人包括杨登科(43岁,富海坊前副主席)、黄文胜(前地政-建设公务员)和黎氏兰英(前办公室公务员,兼任坊工会出纳)。

根据规定,范五老—武氏六—朱文安步行街允许在周末晚上利用人行道开展旅游活动。

一周中的其他日子,如果经营户侵占人行道,地方政府有责任检查和处理违规行为。

然而,自2023年初起,杨登科便萌生向每周一至周四侵占人行道的经营户收钱的想法。作为回报,这些商户将不被处罚或减少检查。

越南顺化:收取‘保护费’侵占步行街人行道,坊干部小组获刑

在与黄文胜和黎氏兰英达成一致后,“保护费”收取行动在步行街及周边多条街道的众多经营户中展开。收费金额由杨登科决定,依据黄文胜提出的占用人行道面积,每月从几十万越盾到1400万越盾不等,视各商户规模而定。

到2024年9月,杨登科指示下属向“西街”多名经营业主发出邀请函,请他们到坊人民委员会“谈话”。在谈话中,经营户被要求按时交钱,以便在侵占的人行道部分“获得便利”。

“将‘保护费’侵占人行道所得变为坊‘工会赞助费’”

案件中值得注意的是,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未显示为人行道使用相关费用。

根据案卷,黎氏兰英直接收取现金或通过多个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的款项。收款后,兰英开具收据,内容为“西街”经营户“赞助工会活动经费”,同时记入现金账簿或工会收支跟踪账簿,以逃避检查。

调查机关收集了大量被告与经营业主之间的短信,提醒、催促按期交钱。许多情况下直接发送兰英的银行账号以供转账。

按照杨登科的指示,部分收款不入账,用于接待、对外交往和其他支出。其余纳入工会活动基金,用于探望、红白喜事、组织会议、旅游、值班、春节值班等。各商户缴纳金额不一,每月从几百万到1400万越盾不等。

至2025年8月,由于对长期收钱感到不满,许多经营户集体向顺化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递交举报信。警方根据这一线索立案、调查并查清。

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判处杨登科4年、黄文胜3年、黎氏兰英2年有期徒刑,罪名均为受贿。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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