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11月,东方酒店管理投资股份公司与越南农业银行(雄王分行,胡志明市)签订信贷合同,借款超过220亿越南盾。
到2023年8月31日,由于贷款余额转为不良贷款,东方酒店管理投资股份公司将资产移交给越南农业银行处理以收回债务,银行组织拍卖成功。
尽管资产已不再属于东方酒店管理投资股份公司,但在2025年12月12日,阿幸女士对位于陈兴道街15号的房产法律状况作出虚假陈述,使N.T.H.女士(41岁,会安坊)相信并签订租房合同,目的是骗取该女子超过10亿越南盾。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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