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各学校在合并后于9月30日前完成校长、副校长及辅助人员的配备。
根据8月5日颁布的第37号决议,每个合并后形成的教育机构设一名校长或主任。对于幼儿园、普通学校和继续教育中心,主校区配备一名副校长或副主任;每个分校配备一名副职。
中专和职业中学的副校长数量按现行规定执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在主办公地点配备一名副主任,每个分校配备一名副主任。
合并后富余的校长、主任和副职将转为教师或担任与其能力、专业、业务和培训专业相符的其他工作。有意愿离职的人员将按照精简编制政策处理。
因学校合并而停止担任职务或被任命到津贴较低职位的管理干部,保留其领导职务津贴。

对于幼儿园、普通学校和继续教育中心,会计、文书、出纳岗位在整个机构内共用,包括主校区、分校和教学点;每个岗位一人。寄宿或半寄宿学生规模达40个班及以上的学校,最多安排两名会计。
设备、实验、图书馆、教务、学生咨询、残疾人教育支持、信息技术或办公室管理及学校卫生等岗位,分别配备给主校区和每个分校,每个岗位一人。
管理机构可根据学校规模、实际情况、专业能力和任务要求,安排一人兼任多个辅助岗位,但不得超过核定编制人数。
富余的教育辅助人员优先安排到空缺岗位。如果尚未满足新工作的培训、培养标准,他们可保留目前的编码、职称和工资系数。自决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这些人必须按照新岗位要求完成培训、培养和专业能力标准。如果不符合要求,将按照离职、退休或精简编制处理,除非属于上级直接审议决定的必要情况。
特别是学校卫生和会计岗位,只安排完全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人员。辅助人员如果达到培训标准并能立即满足专业、业务要求,也可以转为教师;继续富余的人员按照精简编制政策处理。
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下达编制;重新调整、调动、转岗事业单位人员;安排或兼任辅助岗位,以解决当地教师和学校人员超缺问题。同时,地方要为受合并影响的队伍解决政策待遇。
决议自2026年8月5日起生效,至2028年6月30日结束。合并后各教育机构的管理干部和辅助人员配备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
据教育培训部统计,截至8月5日,全国公立教育机构从超过37,380所减少至约20,280所,相当于减少17,100所(约45.7%)。
武俊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