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只把这件事看作几个人的行为失范,我们可以等着职能机构处罚、在证据充分时起诉,然后当作问题已经解决。但一个接一个的人出现。前一个身陷囹圄,后一个仍在直播、挑衅、叫嚣,甚至拉人到现场找对手。这表明这种现象背后有一个更大的机制在运作。
“网络江湖”不仅是喜欢惹事的人创造出来的,他们还被点击量喂养。社交媒体创造了一种特殊经济,注意力可以转化为金钱。一个人粉丝越多,就越容易卖货、接广告、收礼物,或者把网络名气变成现实利益。这套机制本身并没什么不好。很多人正靠有用、有创意的内容谋生。
问题在于,有些人意识到,为了获得关注,博出位有时比创造价值更容易。一个分享知识的视频需要准备几个小时,而一场挑战对手的直播有时只需要一部手机。如果越凶悍观众越多,观众越多越能赚钱,那么凶悍就不再仅仅是一种失控的情绪,它可能变成一种内容生产方式。
过去,人们可能因为矛盾而争吵。现在,矛盾可以成为制作节目供成千上万人观看的原料。一场争吵不够吸引人,就要升级。骂得更狠,挑战更激烈,然后约架,拉人到对方家或经营场所。这一切都可以直播,让大众一同围观。
法律当然不会对这些行为置身事外。根据性质和程度,侮辱名誉、诽谤、威胁、寻衅滋事、侵犯他人住宅、财产或健康的行为,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言论自由不包括侮辱、诽谤或威胁他人的权利。
但仅处理违规者是不够的。因为法律通常出现在事件链条的末端,即行为已经越过一定界限之后。而产生网络江湖的机制却更早开始——从一条挑衅性内容被大量点击、评论、分享,并且算法继续将其推送给更多人开始。
如果一个人发现,只要骂人就能涨粉,只要惹事就能增加互动,只要制造争议就能卖货,那么他们就有非常强烈的动力继续下去。因此,要想限制“网络江湖”,或许要让凶悍更难获利。这并不等于限制辩论或审查刺耳的意见。一个正常的社会必须接受批判、批评、激烈辩论,甚至那些令人不快观点。但辩论与把辱骂、威胁、暴力或挑衅当作吸引观众的工具,是完全不同的。
社交媒体平台也有责任遏制这些潮流。对于经常用挑衅性内容拉互动的账号,平台可以按不同程度采取措施,如降低推荐、限制直播、限制变现工具,并对屡犯者加大力度。目标不是堵住用户的嘴,而是切断对有害行为的金钱和名气奖励机制。
还有另一个问题需要提出。如果没有观众,“网络江湖”还有生存空间吗?我们通常很容易站在谴责的一方。但很多时候,正是谴责的人继续看完整场直播、评论、分享,然后发给朋友并留言“快来看出事了”。算法不知道我们是出于喜爱还是愤怒而观看。对算法来说,一次观看就是一次观看,一条评论就是一次互动。
因此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悖论。社会可能讨厌“网络江湖”,但正是好奇心助长了他们。当观众是儿童和青少年时,这更令人担忧。对年轻人来说,名气本身就有说服力。当一个人满口脏话、挑战他人,却有几十万粉丝时,孩子接收到的信息可能与成年人的教育大相径庭。这变成了社会价值体系的问题。
一个社会不可能禁止所有坏内容。但完全可以设计环境,让坏内容难以发展成某些变质创作者赚钱的营生。监管机构需要严处那些逾越法律界限的行为。平台需要对内容分发和变现机制承担更多责任。而每个用户也应明白,自己的注意力是有价值的。不要轻易把它交给那些正把网络凶悍变成赚钱职业的人。
要让“网络江湖”没有生存空间,不能只等几个人被抓。必须让凶悍失去经济价值,失去被算法放大的能力,失去大众的追随。当骂声不再能换来点击和金钱时,“网络江湖”这行当才真正没有立足之地。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