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议会的决议规定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超过6人,因此城市提议免去不属于新结构的11人。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刚提出关于免去2026-2031任期市人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呈文。
根据呈文,2026年《首都法》第7条授权市人民议会决定市人民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和结构。市人民议会随后通过第50号决议,规定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超过6人。
这6人是市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的负责人,包括办公厅、财政、内务、司法、首都司令部司令、市公安局局长。
将上述结构与已由市人民议会选举并确认的2026-2031任期市人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部门领导进行对照,有11人不属于第50号决议规定的结构,因此建议免职。
11人包括:陈德活(市监察长);阮飞常(建设局局长);武阮丰(工贸局局长);黎青南(农业与环境局局长);范俊龙(文化体育局局长);阮仲琦英(规划与建筑局局长);阮文贤(教育培训局局长);阮仲延(卫生局局长);阮士长(民族与宗教局局长);居玉妆(科技局局长);以及邓香江(旅游局局长)。

呈文指出:“免职并非源于人员的违规或缺点,同时不改变这些人员目前担任的单位负责人职务。”
预计该决议将在8月10日第六次(专题)会议上由市人民议会审议通过。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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