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议禁止调解家庭暴力案件以保护受害者

代表刘氏翠恒建议不对家庭暴力、侵害儿童、贩卖人口案件进行调解,以避免拖延采取司法措施保护受害者。

8月10日上午,在就基层调解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时,富寿省代表团乐鸿剧院职员、代表刘氏翠恒认为,可以调解的案件范围尚未明确规定。

草案不允许对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理的行为进行调解,但又规定调解不取代这些处理措施。据刘氏翠恒女士称,上述两项内容可能导致不同的理解和适用。

实际上,一些妇女、儿童遭受严重暴力、侵害的案件,仍被基层政府按照“以和为贵、家丑不外扬”的心理进行调解。这导致施暴者继续挑衅,受害者长期受到伤害,而紧急保护措施却迟迟未能适用。

刘氏翠恒女士建议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对家庭暴力、侵害儿童和贩卖人口案件进行调解;不得利用调解拖延采取司法措施保护受害者。

越南建议禁止调解家庭暴力案件以保护受害者

司法部长黄清松解释称,基层调解旨在解决矛盾、纠纷,不适用于必须刑事或行政处理的行为。草案规定了总原则,可调解的违法类型将在法令中明确。

据部长称,有违法迹象但危险性低、尚未构成行政处罚或起诉依据的行为,仍可进行调解。其中,一些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预防和反对家庭暴力违法行为,鼓励调解以防止再次发生并修复关系。

草案还要求调解员如发现严重行为、威胁生命、健康或涉及国家秘密,必须立即停止调解。该规定旨在防止调解成为以其他强制措施替代处理违法行为的途径。

黄清松先生表示,起草机构将吸收代表意见,继续审查草案,并在指导文件中作出更具体的规定。

担忧线上调解引发新矛盾

草案允许直接、在线或两种形式相结合进行调解,需各方参与。现行法律主要规定直接调解,以口头形式且各方到场。

林同省公安厅副厅长、代表黄玉廉赞同补充在线形式,因为这有助于解决家庭成员分散各地、无法共同返回本地时的纠纷。然而,这种方式存在泄露私人信息并引发新矛盾的风险。

越南建议禁止调解家庭暴力案件以保护受害者

他举例,一方用其他设备秘密录音、录像,随后剪辑并发布到社交网络。图像、声音、财产信息或纠纷原因可能在参与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保存、传播。

“在村里或居民小组的会面中,调解员可以看到房间里的人。但在线调解时,无法默认知道屏幕后面是谁、谁在录音录像,以及数据会被传到哪里”,他说。

代表建议在线调解仅在各方同意时进行;参与者必须确认身份,并清楚知道谁在获取交流内容。

录音、录像、复制、存储或向他人提供调解内容必须征得各方同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些活动还必须遵守个人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规定。

预计国会将于8月24日表决通过该法律草案。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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