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后仅剩几平方米的地块,拟议对剩余部分进行补偿或与相邻地块合并,以满足建设条件。
该建议是胡志明市建设厅在答复关于改造川心涌项目经过嘉定坊段征地拆迁后剩余小地块处理方案时提出的。
在该区域,部分地块拆迁后仅剩3至7平方米。业主可以继续使用、修缮建筑物,但面积过小导致功能受限。

为避免在都市整建、河道改造项目中形成超小地块,建设厅建议地方政府与民众协商,对剩余面积进行补偿。若无法实现,地方鼓励业主与相邻地块合并,以达到规定的建筑面积。
根据胡志明市建筑管理规章,拟建联排房屋的地块宽度至少为36平方米。临路界面的临街宽度和相对于建筑红线的深度均不得小于3米。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地块仍可进行改造、修缮或新建,但规模受限。若临街宽度或深度小于3米,建筑仅可按照现状修缮;若新建,建筑红线处的高度最高为7米,屋顶顶端不超过9米。

对于面积小于15平方米但临街宽度和深度均在3米以上的地块,建筑可按现状改造或新建,屋顶顶端高度不超过7米。
建设厅认为,剩余土地的处理需在项目实施时即加以考量,避免征地拆迁后出现超薄、畸形的房屋和地块。
川心涌改造项目全长6.7公里,另有三条支流,总投资超过17万亿越盾,途经嘉定坊、平盛坊、平利中坊和安仁坊。
项目共收回2190户土地,其中1293户全部拆迁,897户部分拆迁。仅嘉定坊就有869户受影响,其中606户全拆。拆迁后,该地区还有49户房屋和地块面积在9平方米以下。
黎雪
(编译:李程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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