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徵地拆遷後僅剩幾平方米的地塊,擬議對剩餘部分進行補償或與相鄰地塊合併,以滿足建設條件。

該建議是胡志明市建設廳在答覆關於改造川心湧項目經過嘉定坊段徵地拆遷後剩餘小地塊處理方案時提出的。

在該區域,部分地塊拆遷後僅剩3至7平方米。業主可以繼續使用、修繕建築物,但面積過小導致功能受限。

胡志明市鼓勵拆遷後合併超小地塊

為避免在都市整建、河道改造項目中形成超小地塊,建設廳建議地方政府與民眾協商,對剩餘面積進行補償。若無法實現,地方鼓勵業主與相鄰地塊合併,以達到規定的建築面積。

根據胡志明市建築管理規章,擬建聯排房屋的地塊寬度至少為36平方米。臨路界面的臨街寬度和相對於建築紅線的深度均不得小於3米。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地塊仍可進行改造、修繕或新建,但規模受限。若臨街寬度或深度小於3米,建築僅可按照現狀修繕;若新建,建築紅線處的高度最高為7米,屋頂頂端不超過9米。

胡志明市鼓勵拆遷後合併超小地塊

對於面積小於15平方米但臨街寬度和深度均在3米以上的地塊,建築可按現狀改造或新建,屋頂頂端高度不超過7米。

建設廳認為,剩餘土地的處理需在項目實施時即加以考量,避免徵地拆遷後出現超薄、畸形的房屋和地塊。

川心湧改造項目全長6.7公里,另有三條支流,總投資超過17萬億越盾,途經嘉定坊、平盛坊、平利中坊和安仁坊。

項目共收回2190戶土地,其中1293戶全部拆遷,897戶部分拆遷。僅嘉定坊就有869戶受影響,其中606戶全拆。拆遷後,該地區還有49戶房屋和地塊面積在9平方米以下。

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