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名员工领取超4670亿越盾销售工资
关于GFDI投资咨询一人有限公司(GFDI公司)发生的诈骗侵占财产案,岘港市人民法院已发出通知,传唤7108名受害人、1571名相关权利义务人。
案件将在岘港市人民法院总部直接开庭审理,并与仙山体育宫和征王剧院两个分会场进行在线连接。
本案被告包括:阮光黄——GFDI总经理;阮杜达——财务经理;陈氏美幸——资金部主管;苏红茶——总部交易部经理;陈氏娇妆——总部交易部副经理。

调查过程确认:
在7543名客户中,有7110人从未从GFDI公司获得利息,或已获得利息但低于其投入公司的金额,总出资额超过36220亿越盾,已收利息超过12130亿越盾;扣除已收利息后的本金总额超过24090亿越盾。
在上述7110名客户中,陈氏娇妆投资超过60亿越盾,已获得近45亿越盾利息;陈氏美幸投资8.5亿越盾,已获得5.91亿越盾利息。
因此,调查机关认定该案有7108名受害人,总损失超过24070亿越盾。
对于433名已获得高于其投资金额利息的客户(总投资额超过1680亿越盾,已收利息超过2380亿越盾,利息与本金差额超过700亿越盾),调查机关认定这些人在本案中以相关权利义务人身份参与诉讼;需缴纳差额款项以确保善后工作。
调查显示,2022年至2024年期间,GFDI公司有1140名员工曾领取销售工资,工资总额超过4670亿越盾。
调查机关认定需追回全部上述销售工资,以用于善后工作。然而,至今仅有26名员工上缴了总计超过3.31亿越盾的款项。
根据起诉书,关于民事部分,建议责令433名已获得高于其投资于GFDI公司金额利息的客户缴纳差额款项,以确保各被告的判决执行义务。
建议责令GFDI公司1140名曾领取销售工资的员工上缴超过4670亿越盾,以确保各被告的判决执行义务。
同时,建议责令拥有、管理出租给GFDI公司作为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的单位上缴租赁总部押金。
多名领导、员工介绍亲属投资GFDI
调查机关还认定,其他领导和员工(包括销售人员和各部门员工)只是按照阮光黄的指派和指示履行职责。
他们工作并领取基本工资、销售工资(如有),不知道客户筹集的资金实际上被黄及其同伙如何使用、用于何种目的。
此外,许多领导和员工还直接动员、介绍家人亲属签订借款合同并将资金投入GFDI公司。
因此,刑警调查机关不予审查处理是有依据的。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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