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芽庄坊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已对鲜活海鲜经营户盛霜的法定代表人H.V.B.先生(陈富路100-102号,芽庄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芽庄坊跨部门检查组对该海鲜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厨房、食品加工和清洗区域不符合卫生要求,并记录到苍蝇和昆虫直接进入加工场所。
此外,店内直接加工食品的人员(厨师)未戴手套、口罩,厨房布局未能确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预防原则。
该店也尚未按规定在厨房区域安装专用设备系统来收集、去除和处理异味。
此前,2025年7月,位于陈富路的盛霜海鲜店因招牌、价格“不明确”且没有食品安全条件认证被罚款2100万越盾。当时跨部门检查组认定,该店在按规定提供信息时有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迹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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