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芹苴市农业与环境厅表示,已要求丐契坊人民委员会加强管理,阻止养殖、储存、运输和传播椰虫。
此前,通过反映的信息,L.S.T.先生(第12区,丐契坊)养殖椰虫,因此农业与环境厅建议丐契坊人民委员会紧急检查、审查、核实。
同时要求当地宣传、动员居民主动销毁椰虫,并承诺不再继续养殖,以预防传播风险,保护农业生产并遵守植物保护法律的规定。
与此同时,丐契坊人民委员会一位领导表示,如有违规将按规定检查和处理。
椰虫是红棕象甲(Rhynchophorus ferrugineus)的幼虫,是一种可能对椰子树和一些棕榈科植物造成危害的生物。
如果养殖、储存有害生物而不受严格控制,可能会将有害生物传播到环境中,影响农业生产。
根据《植物保护和检疫法》,传播有害生物;向越南进口有害生物;养殖有害生物(除非为科研进口有害生物)都是被禁止的行为。
此外,根据2026年第214号议定,进口、运输、养殖、储存植物有害生物并传播植物有害生物的个人,将被罚款300万至600万越南盾。
为商业目的进口、运输、养殖、储存植物有害生物的行为,将被罚款600万至1200万越南盾,并强制销毁。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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