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芹苴市農業與環境廳表示,已要求丐契坊人民委員會加強管理,阻止養殖、儲存、運輸和傳播椰蟲。
此前,通過反映的信息,L.S.T.先生(第12區,丐契坊)養殖椰蟲,因此農業與環境廳建議丐契坊人民委員會緊急檢查、審查、核實。
同時要求當地宣傳、動員居民主動銷燬椰蟲,並承諾不再繼續養殖,以預防傳播風險,保護農業生產並遵守植物保護法律的規定。
與此同時,丐契坊人民委員會一位領導表示,如有違規將按規定檢查和處理。
椰蟲是紅棕象甲(Rhynchophorus ferrugineus)的幼蟲,是一種可能對椰子樹和一些棕櫚科植物造成危害的生物。
如果養殖、儲存有害生物而不受嚴格控制,可能會將有害生物傳播到環境中,影響農業生產。
根據《植物保護和檢疫法》,傳播有害生物;向越南進口有害生物;養殖有害生物(除非為科研進口有害生物)都是被禁止的行為。
此外,根據2026年第214號議定,進口、運輸、養殖、儲存植物有害生物並傳播植物有害生物的個人,將被罰款300萬至600萬越南盾。
為商業目的進口、運輸、養殖、儲存植物有害生物的行為,將被罰款600萬至1200萬越南盾,並強制銷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