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数违规是因为超速
8月13日晚,交警局代表在接收《青年报》采访时确认,一辆车牌号为29A-647.XX的汽车被AI摄像系统记录到96次交通违规,交警部门已将违规通知发送至车主地址——河内市清烈。
然而,这辆车已经多次转手,但未按规定办理车牌回收和补发手续以及车辆登记证书,因此这些通知石沉大海。
该机构代表表示:“而实际车主在参与交通时也藐视法律,屡次违规。”
数据显示,7月份,这辆车在路线上被摄像头记录到21次超速。
全部21起都发生在阮必成街上,地点包括新黎利路口附近、阮必成-自力十字路口、山精丘和该省民事判决执行部门门口。这些被记录点位于富寿省越池市的云富坊和越池坊。
数据还显示违规程度不同。21次中,有15次超过规定速度10至20公里/小时,4次超过20至35公里/小时,2次超过5至不足10公里/小时。
违规行为从7月2日至7月30日连续出现,集中在清晨和傍晚、夜间。在11天被记录违规中,有7天出现2次以上违规。
特别是有多次摄像头记录到两次违规仅相隔几分钟。交警局代表补充说:“具体来说,7月16日,这辆车于6时21分在阮必成-自力十字路口被记录超速,6时28分在山精丘再次违规,两次违规仅相隔7分钟。”
同样,7月3日晚,这辆车在富寿省民事判决执行部门门口19时33分被记录违规,19时39分在新黎利路附近的阮必成街区域再次违规,两起违规间隔6分钟。7月23日,该车又在18时59分和19时06分发生2次违规,仅相隔7分钟。
仅7月23日,这辆车就被记录到3次超速。其中两次属于超过规定速度20至35公里/小时的类别。接着在7月21日,该车也在6时28分、17时34分和19时发生3次违规。其中17时34分的那次超过20至35公里/小时。
对违规行为罚款超过4.746亿越南盾
发现异常后,富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进行了核实,结果显示(按车辆登记)原车主已出售车辆但未回收车牌,后续多次转手者也未按照规定办理过户。
通过专业手段,富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确认当前车主为T.M.B.(生于1979年,居住在富寿省春陇乡)先生。同时,对阮必成街上AI监控摄像头记录的96次交通违规行为制作了行政违规记录。
在办案过程中,警方还查出该司机另外3项违规行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车主民事强制责任保险;驾驶没有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认证的车辆参与交通;以及更换车主时未按规定办理车牌和车辆登记证书手续。
各项违规行为总罚款为4.746亿越南盾。登记车主也因未回收车牌而面临处罚。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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