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用“手写契”买地恐血本无归

越南:用“手写契”买地恐血本无归

上述复杂的“手写契”买地纠纷发生在林同平顺坊(合并前为平顺省地区)。

自己的地突然被别人建房、分块出售

据案件记录,2019年1月,苏建功和刘氏锦云夫妇购买了林同省平顺坊第27号地图第28号多年生作物地块(合并前为平顺省藩切市富财坊),面积超过210平方米。所有买卖手续和土地使用权证(红皮书)均由藩切市人民委员会更新并过户到锦云名下。

锦云女士解释,因购地时正值新冠疫情,夫妇俩很少去看管地块。大约三年后,她回到这块地时,惊讶地发现有人在自己的地上建了房子。其余土地被围起来,分成两块,并挂出出售的牌子。

“我拨打了卖地牌子上的电话,追问他们的红皮书在哪里,却拿不出来。这时我才告诉他们我才是真正的地主,要求恢复原状。”锦云女士气愤地说。

麻烦远未结束。在锦云地块上建房、分块的三个人也都声称,他们花钱从一个名叫“中”的男子那里合法购买了土地。

他们表示已与中先生仔细核实,交易以手写契约进行,并得到了司法执行员办公室的确认。

该纠纷持续多年未能解决,各方已诉诸法院。

经过一审和二审,审判委员会确定该地块为刘氏锦云的合法财产。在土地上建房、砌墙、分块的人必须全部拆除,将土地归还锦云女士。

被告从中先生那里购买的情况则转入另一起民事案件,因为与中先生交易的所有复印件、手写文件均无法作为证据,且不符合土地买卖程序。

因轻信“手写契”买地而血本无归的风险

在锦云地块上购买并搭建简易房的是吴氏莲香夫妇。

“这件事发生后,我们一家人寝食难安,没想到会这样。”吴氏莲香女士——从中先生手中买下土地并在法院认定归锦云所有的地块上搭建简易房的人——哽咽着开始与我们交谈。

据她介绍,多年租房后,夫妻俩倾尽积蓄才凑够钱,从中先生那里购买了70平方米的地块,价格为5.4亿越南盾。由于是第一次花大钱买地,夫妇俩在签订合同前做了充分调查。

购买时,中先生只指了地界,递上一份复印件,内容是锦云女士已将土地卖给他。因为只是手写文件,夫妇俩不放心,便向周边人打听,得到了“与地主无纠纷”的确认。买完后,中先生还帮他们盖了这间简易房。

“从买到盖房三年多都没事。直到锦云女士来要地,我家才落得这般境地。当时我以为自己是真买真住,没有骗人、占人土地,只是为了安居乐业。谁能想到……”莲香女士伤感地说。

由于在农业用地上建房,莲香夫妇当时被政府罚款800万越南盾,并被要求恢复原状。她承认购买没有正规红皮书的地产是冒险,但因过于信任中先生,且价格适合当时的钱包,才买了。

同样,在锦云土地上砌围墙并竖起出售牌的是阮氏秋香女士。秋香女士倾诉说,她和其余人一样,都因过于信任中先生,因为他出示了一份显示锦云转让土地给他的复印件。

“如果知道是锦云女士的地,谁也不会傻到这样买。我承认这样买地不对,但必须说清楚中的问题。因为我花钱买的,不是去抢别人的地,现在却成了被告,被判败诉。”秋香女士气愤地说。

中先生是谁,他怎么说?

根据林同省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的终审判决,将锦云女士土地卖给三名被告的中先生全名为高德中。目前他正在另一起刑事案件中服刑。

关于上述土地案,判决书显示了高德中的证词:此前他曾与刘氏锦云合伙经营,并向她借款40亿越南盾。

中先生声称地块是他买的,但现金不够,因此将土地证交给锦云夫妇名下以贷款支付地款,然后请锦云写了一张手写契约卖给他。

拿到这张手写契后,他才将地块分成三块卖给上述三人。中先生与其他人之间的买卖和收款同样以手写文件进行。

“如果法院判决三名买地人将土地归还锦云女士,我同意退还三名买家的款项。”判决书引用了高德中的证词。

然而,锦云女士在法庭作证及与《青年报》进一步交流时表示,她与中先生并无生意往来,也没有将地块卖给他。

她要求占用她土地的人归还土地,并愿意资助将房子迁出该地块。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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