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邓辉勇(平山乡)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表示,他刚刚与平山乡人民委员会就第19号地块拍卖案进行了会谈,该地块位于紫檀居民区,颁证18年后发现该地块并不存在。
工作会谈于8月14日下午举行,邓辉勇和平山乡一些领导参加。
已基本收集到必要档案、文件
在工作会谈上,邓辉勇要求平山乡人民委员会就第19号地块不存在于实地的情况答复其建议书,并要求地方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同时告知案件处理时间。
如果案件超出权限,邓辉勇建议乡人民委员会出具书面报告,提请主管机关处理。

根据纪要,平山乡人民委员会表示,这是一起具有历史因素、复杂且涉及多个机构和单位的案件。
在处理过程中,地方已组织检查、梳理、收集档案文件,并与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了沟通。
地方还表示,已多次与各时期的专业干部举行工作会谈,澄清与案件相关的内容。
跨部门检查团已进行了审查、收集档案文件,并与相关机构和单位沟通以澄清案件,其中涉及土地管理和被反映地块的相关内容。
经过工作,检查团表示已基本收集到继续检查、核查、核实案件所需的档案文件。
然而,一些内容仍需继续检查、对照、研究,以充分核实各项情节后才有处理依据。平山乡人民委员会认为案件复杂、涉及多个机关单位,需要继续收集、评估档案文件和证据。
绝不包庇、回避
据纪要,平山乡人民委员会正在继续审查档案、评估证据并进行汇总,以便依法处理案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地方承认案件发生已久,地籍档案及相关档案保存不完整,因此不得不多次组织核实、收集并与相关个人和单位沟通,以明确责任。

同时,确认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坚决、果断、紧迫的态度。绝不包庇、推诿,并将公开案件处理进程和结果的信息。
纪要责成交叉检查团继续汇总档案,为平山乡人民委员会处理案件提供参谋,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公民合法权益。
对于属于权限范围内的内容,平山乡人民委员会将按规定处理。超出权限的内容将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和相关职能机关审议处理。其中,超出权限的内容须在8月15日内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和各机关。
据《青年报》报道,2007年,邓辉勇在广义省平山县(旧)平原乡紫檀居民区中标拍卖的第18号和第19号两块地块。2008年,平山县(旧)人民委员会向邓辉勇颁发了这两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然而,直到2018年,当邓辉勇准备建房时,才发现第19号地块并不存在于实地。从此至今,他不断要求职能机关处理,但案件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编译:Ivy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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