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内务部已就胡志明市选民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后提出的建议作出答复。
大力推进分级分权,并与资源配置相结合
胡志明市选民提出,合并后出现一名乡级公务员承担大量工作,每个专业部门必须完成7个省级部门、行业任务的情况,导致超负荷,无法及时向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因此建议各级颁布国家管理政策时,应考虑到社会的执行资源,包括从物质基础、技术基础设施到干部、公务员队伍和人民群众。
内务部在回答这一内容时表示,三中全会已就继续完善和有效运行政治体系总体组织模式、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作出第76号结论。
其中,在继续完善体制、大力推进分级分权与资源配置和权力控制相结合的任务和解决方案部分已提出要求。
具体是抓紧审查、同步完善整个政治体系中与组织机构相关的法律、规定、规章、流程、职能、任务、权限和协调机制。
重点是消除基层实际运行中产生的堵点、矛盾、重叠和障碍。
大力推进分级分权与资源配置相结合,坚决杜绝只交任务而不保障执行条件的情况。下放的权限必须与问责制和权力控制机制紧密挂钩。
在此基础上,政府已颁布落实第76号结论的行动计划,并责成内务部主持协调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按结论部署上述任务。
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增加专业部门数量框架以满足要求
胡志明市选民建议内务部考虑并提议允许各地方继续延长使用部分乡级非专职人员,以支持那些人口规模大、为民众和企业办理行政手续档案量多的地方。
内务部在回答这一内容时援引政治局关于安排村、居民小组以及安排、使用、制度和政策对待乡、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的第34号结论。
其中指示在2026年5月31日前结束乡级非专职人员的活动。
为执行政治局的结论,总理已颁布第21号指示,其中责成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在2026年5月31日前结束乡级非专职人员的活动。
同时抓紧制定、颁布并组织实施乡级非专职人员的安排、使用和解决制度、政策的方案,确保与完成村、居民小组安排的时间同步,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对于人口规模大、行政手续档案多的乡级行政单位,内务部明确指出,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增加专业部门数量框架以满足任务和工作执行要求。
该内容确保符合政府关于省、市人民委员会和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所属专业机构组织的第150号法令的规定(在第370号法令中修订、补充)。
胡志明市选民建议内务部配合相关机构关注并向政府提议考虑调整提高补贴标准,建立适合乡级团体副职的支持机制,如共青团、妇女联合会、退伍军人协会和农民协会。
此提议旨在确保公平,符合地方实际工作量和条件,为团体干部队伍安心工作、长期扎根基层创造条件。
关于这一内容,内务部援引书记处第301号规定,其中规定了省级、乡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机关的组织机构、职能和任务。
具体是安排乡级干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兼任乡、坊、特区的政治-社会组织的副职。各组织的代表大会按规定权限的指导进行。
据此,对该队伍的制度、政策按照兼任的职位、党内规定、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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