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內務部已就胡志明市選民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後提出的建議作出答覆。
大力推進分級分權,並與資源配置相結合
胡志明市選民提出,合併後出現一名鄉級公務員承擔大量工作,每個專業部門必須完成7個省級部門、行業任務的情況,導致超負荷,無法及時向民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因此建議各級頒佈國家管理政策時,應考慮到社會的執行資源,包括從物質基礎、技術基礎設施到幹部、公務員隊伍和人民群眾。
內務部在回答這一內容時表示,三中全會已就繼續完善和有效運行政治體系總體組織模式、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作出第76號結論。
其中,在繼續完善體制、大力推進分級分權與資源配置和權力控制相結合的任務和解決方案部分已提出要求。
具體是抓緊審查、同步完善整個政治體系中與組織機構相關的法律、規定、規章、流程、職能、任務、權限和協調機制。
重點是消除基層實際運行中產生的堵點、矛盾、重疊和障礙。
大力推進分級分權與資源配置相結合,堅決杜絕只交任務而不保障執行條件的情況。下放的權限必須與問責制和權力控制機制緊密掛鉤。
在此基礎上,政府已頒佈落實第76號結論的行動計劃,並責成內務部主持協調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按結論部署上述任務。
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增加專業部門數量框架以滿足要求
胡志明市選民建議內務部考慮並提議允許各地方繼續延長使用部分鄉級非專職人員,以支持那些人口規模大、為民眾和企業辦理行政手續檔案量多的地方。
內務部在回答這一內容時援引政治局關於安排村、居民小組以及安排、使用、制度和政策對待鄉、村、居民小組非專職人員的第34號結論。
其中指示在2026年5月31日前結束鄉級非專職人員的活動。
為執行政治局的結論,總理已頒佈第21號指示,其中責成各省、市人民委員會在2026年5月31日前結束鄉級非專職人員的活動。
同時抓緊制定、頒佈並組織實施鄉級非專職人員的安排、使用和解決制度、政策的方案,確保與完成村、居民小組安排的時間同步,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對於人口規模大、行政手續檔案多的鄉級行政單位,內務部明確指出,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增加專業部門數量框架以滿足任務和工作執行要求。
該內容確保符合政府關於省、市人民委員會和鄉、坊、特區人民委員會所屬專業機構組織的第150號法令的規定(在第370號法令中修訂、補充)。
胡志明市選民建議內務部配合相關機構關注並向政府提議考慮調整提高補貼標準,建立適合鄉級團體副職的支持機制,如共青團、婦女聯合會、退伍軍人協會和農民協會。
此提議旨在確保公平,符合地方實際工作量和條件,為團體幹部隊伍安心工作、長期紮根基層創造條件。
關於這一內容,內務部援引書記處第301號規定,其中規定了省級、鄉級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機關的組織機構、職能和任務。
具體是安排鄉級幹部、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以及村、居民小組非專職人員兼任鄉、坊、特區的政治-社會組織的副職。各組織的代表大會按規定權限的指導進行。
據此,對該隊伍的制度、政策按照兼任的職位、黨內規定、組織章程和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