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案情,2020年7月左右,盛因维修位于旧戈邑郡黎德寿路一处房屋的工钱问题与丁氏兰发生纠纷,认为兰欠钱不还。
2022年2月9日中午,越英打电话给盛,说到兰家去。当天下午4点左右,盛来到屋前,遇到丁氏乾与阮氏玉英同行。
尽管不知道那名戴着口罩、头戴安全帽的女子是谁,越英仍大声喊道:“就是丁氏兰!”
盛听到后误以为乾就是兰,便上前抓住她的衣领,把乾拉到附近一家咖啡店前的区域。
在那里,盛将乾按趴在地上,用脚压住背部,反扭其右臂,同时扯下乾的口罩和眼镜。尽管乾多次说“认错了,我不是丁氏兰”,盛仍继续控制她。
玉英上前劝阻,被盛推开。越英也阻拦玉英和其他人靠近,同时用手机拍摄事件经过。
随后,派出所民警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乾被送往175军医院急救。鉴定结论认定乾右肩受伤、关节脱位等,身体损伤率为20%。
审判委员会认为,乾与盛并无矛盾冲突,但被告仍无故致其受伤,该行为属于“具有流氓性质”。
对于越英,法院认定其并未直接殴打乾,但主动打电话叫盛来,并喊称面前女子就是兰,让盛实施殴打,同时拍摄视频并阻止他人劝阻。因此越英须以故意伤害罪承担共犯责任。
据法院,此案属简单共同犯罪,各被告没有制定具体计划、未分工角色,不构成有组织犯罪。盛是直接致伤者,应被处以比越英更重的刑罚。
据此,审判委员会宣布对两名被告作出上述判决。同时,法院建议胡志明市公安局调查机关和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查明武明典及2022年2月9日出现在现场的YouTube博主群体的行为。
此前,2023年2月,旧戈邑郡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盛1年有期徒刑。被告和受害人上诉后,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撤销原判,要求重新调查,同时要求查清越英和相关人员的角色。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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