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要求红河堤防旁道路不建高层住宅

河内要求红河堤防旁道路不建高层住宅

河内为陈日燏—陈光凯—陈庆余街道提出城市设计原则,不新增具有住宅功能的高层建筑,但旧公寓楼改造区除外。

越南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刚颁布决定,批准陈日燏—陈光凯—陈庆余街道专项城市设计方案,比例尺1/500,位于还剑、南门、红河等坊。

方案研究范围从行豆街交叉口延伸至陈兴道街交叉口。研究区域约86公顷,其中城市设计用地38公顷,线路全长约3公里。

河内要求红河堤防旁道路不建高层住宅

该方案旨在具体化越南首都河内百年总体规划及各分区规划的方向。河内市要求城市设计遵循不新增住宅功能高层建筑(旧公寓楼改造区除外)的原则,建筑功能及规模须符合上级规划,并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

在这条街上,正在实施162号陈光凯街及23B号行竹街的旧公寓楼改造项目。按照方案,上述旧公寓楼改造项目连同《人民报》印刷大楼将成为地标建筑,将按照河内市旧公寓楼改造重建的方针、计划及首都百年总体规划实施。

河内要求红河堤防旁道路不建高层住宅

对于现有的联排住宅区域,新建时必须遵守红线退界,在每段街道上形成统一立面。联排住宅按各路段确定统一立面,包括层高、颜色、高程、统一广告牌等,装修材料须与总体空间及建筑使用性质相协调。

方案还规定,从二层及以上方可建设阳台(不得封闭形成阳光房或房间),悬挑宽度根据位置为0.9米至1.4米;宽度小于7米的小巷/胡同不得设置阳台。

新建或改造十字路口区域的高层建筑时,须遵守红线的切角要求,并按照现行标准确保后退距离,鼓励建筑加大后退距离以创造景观。

武海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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