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补充禁止行为和操纵房地产市场行为
在讨论禁止行为时,代表阮庆武(广治省)认为,法律草案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来防止操纵、哄抬房地产价格的行为——这是近期严重扰乱市场的问题。
他建议研究补充禁止行为,包括提供关于项目、规划、价格的虚假信息;以及安排、捏造虚假交易以哄抬价格或在市场上制造人为稀缺的行为。
武先生表示:“补充这些规定将提供足够强大的法律工具,让管理部门彻底处理当前的价格操纵状况。”
代表郑春安(同奈省)认为,此次修订应朝着两个并行目标推进。
一方面要继续化解困难、简化手续,为土地、项目和房地产进入流通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建立一个透明、健康的市场,限制投机、囤积,特别是操纵市场和价格的行为。
他特别关注房地产价格、投机和市场操纵问题。
他认为需要明确区分投资、投机和市场操纵三个问题。房地产投资是市场正常且必要的活动。不能因为一个人购买房地产期望升值就将其视为应禁止的行为。
但当囤积、倒卖、大量使用金融杠杆扭曲供需,使房地产价格远离实际支付能力和使用需求时,投机就成了问题。
而市场操纵则更危险,因为这其中存在主动制造虚假的供需或价格信号的行为。
那就是循环交易以制造价格基准;串通买卖推高价格、制造人为稀缺,利用中介或关于规划、项目的虚假信息来制造“炒作”,然后卖出获利。
他指出,草案已具备非常重要的预防工具。例如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合同中如实记录实际交易价格并通过账户支付、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和数据、规定市场调节的原则和措施。
安先生表示:“这是良好的基础。但仍然缺少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即草案尚未明确界定操纵房地产市场的行为,也尚未建立发现和处理这种行为的机制。”
因此,他建议在研究法律草案时补充关于禁止操纵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规定。
同时,授权政府根据具体行为来规定识别标准,例如制造虚假交易、制造虚假供需、串通提价、提供或传播旨在影响价格的虚假信息,以及其他故意扭曲市场价格、供需的行为。
安先生补充:“重要的是不要将正常的投资活动刑事化或禁止,而必须有工具处理那些故意扭曲市场运行的行为。”

有些项目在图纸上故意“抹绿”周围的工厂
代表阮明俊(富寿省)表示,目前出现一些投资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向客户销售前,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不实宣传的现象。
他建议,在关于房地产和房地产项目信息公开的规定中,除面积、高度或房屋建筑颜色外,还必须公开与项目周边绿化、水源、气候、声音和光线等极其重要的信息。
代表明确指出:“现实中,有些项目在图纸上故意‘抹绿’周围的工厂,以便向客户销售,使客户没有注意到。还有些项目的广告与实际3D设计完全不符。”
“例如,实际湖面只有约1至2公顷,但广告视角图却画得很大,仿佛有几十公顷。
或者像周围的树木画得很多,但实际并非如此,天空的光线像欧洲一样璀璨,但实际相差甚远。或者把沿海环境画得湛蓝如中东,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俊先生举例说。
他提出疑问:“当投资者和客户购买了这些项目时,谁负责并保护他们的权益?”他建议,开发商的广告信息必须真实、诚实。
同时,关于禁止行为,必须将禁止虚假广告的行为立法化。他认为需要将这一规定立法化,以便投资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始研究和实施项目时必须“准确宣传”。避免等到违规发生后再适用其他刑事法律,那时已为时过晚。
俊先生强调:“不能允许客户或投资者只看到3D图像、观看像新加坡那样鸟语花香的华丽宣传片,但实际交付却完全不同。”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