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3号高速公路交警队——交通警察局开始对在高速公路上不遵守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规定的汽车司机进行违规处理。
据交通警察局此前通知,今天是实施该违规处理的第一天。
据《青年报》记者记录,通过高速公路监控摄像头系统或过往司机的举报,交警部门将核实违规司机的图像、地点和身份。
随后,沿线各警察组将在检查点拦下车辆,按照规定流程处理。如发现但未拦车检查的,将按规定进行非现场处罚。
在核实和处理违规过程中,职能部门根据监控摄像头系统的图像、距离参考标志和路面标线等,确定司机的具体违规行为并作出处罚决定。




同日上午约10时40分,通过高速公路监控摄像头系统,警察组发现车牌号为29E-323.XX的汽车违反高速公路安全距离规定。
司机L.V.K.(生于1981年,宁平人)被确定为驾驶员。
客车违章图像已报告给巡逻组。对于上述违规,司机将被罚款400万至600万越南盾,并扣2分驾驶证。
8月27日上午和中午,职能部门设立工作组发现6名违规司机。多名司机解释称,是因为前车刹车才导致违规,无法处理。
随后,职能部门提取数据系统,证明司机的速度区间并未进行刹车。这些司机随后接受了对其行为的违规处理。



上校阮孟胜——3号高速公路交警队队长,交通警察局,表示违规处理完全通过电子证据进行,确保客观、准确。
同时,违规处理仅适用于车辆正常行驶条件下的规定。职能部门不会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前车刹车、发生事故、被其他车辆加塞等)进行违规处理。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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