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城市发展法》:治理思维转变带来巨大机遇

越南《城市发展法》:治理思维转变带来巨大机遇

在474名与会代表中,465名投赞成票,该法有望创建一个稳定、长期的制度框架,取代以往主要依赖试点机制的做法。该法预计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其中关于胡志明市按新机制颁布规范性文件的条款自9月1日起生效。

最引人注目之处不在于胡志明市获得更多特殊机制,而在于治理思维的转变:该市在决策、资源动员与分配方面获得更大自主权,同时也须对发展成果承担更大责任。这既是巨大机遇,也是对一座超级都市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

第一个机遇是拓展发展空间。该法为胡志明市发展自由贸易区、综合物流园区、国际金融中心以及新经济模式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领域能创造高附加值、吸引国际资本,并提升胡志明市在全球城市网络中的地位。

特别是,针对填海都市区项目的机制可能为胡志明市的海洋空间开辟新的发展路径。若能以长远眼光推进,芹耶地区不仅有望成为大型房地产项目,还将成为与海洋经济、物流、旅游、金融服务和绿色产业相关的新增长极。然而,该领域在环境、基础设施和风险管理方面也要求极高。

第二个机遇是从“争取特殊机制”转向“主动创造发展”。该法加大对胡志明市的分权力度,赋予其在财政、投资、发行债券以及决定部分项目投资方针方面更大的权限。若运作得当,该市可大幅缩短项目准备和落地时间,尤其是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

对于经济规模庞大、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极高且城市化进程快速的都市而言,更快的决策能力意义重大。胡志明市可在公共交通、城市铁路、物流、数字基础设施、能源及新开发空间等方面更加主动。届时,城市发展法将不仅是城市管理法律,更可能成为推动增长的工具。

越南《城市发展法》:治理思维转变带来巨大机遇

第三个机遇是为更现代的城市治理模式奠定基础。随着权力下放力度加大,市政府能够更迅速地应对现实问题。但权力必须伴随问责。“放权与监督并重”的框架将决定该法成败。建立权力制约、监督和问责机制,旨在防止分权演变为随意专断。

然而,最大的挑战或许不在机制缺失,而在执行能力。该法通过仅数天后,胡志明市便须加紧构建具体化文件体系。该市预计需出台多达147项相关决议来落实法律,同时市领导发起了“30个昼夜”行动,力争在法律生效前完成必要文件。

这体现了一个悖论:法律赋予的权力越多,对制度能力的要求就越高。如果执行团队能力不足、内部流程依然复杂,或机关仍存在怕担责的心理,新权限可能难以转化为实际成效。

第二个挑战是“快速发展但可持续性不足”的风险。当胡志明市获得更多融资、土地开发和新空间拓展权限时,土地商业化压力也会增大。若缺乏综合规划和严密监督,房地产的短期利益可能压倒基础设施、环境和生活质量等发展目标。

因此,胡志明市需摒弃“有地就上项目”的思维,转向“先有发展战略,再配置土地与资源”。每个重大项目不仅应评估投资额和预算收入,更要评估其创造高质量就业、提升生产率、发展科技、促进区域联动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

越南《城市发展法》:治理思维转变带来巨大机遇

第三个挑战是区域协调问题。胡志明市不能再像一座孤立城市那样发展。交通、港口、物流、水源、环境、住房和劳动力市场等问题均跨越行政边界。因此,胡志明市更大的自主权必须与同奈省、西宁省及南部重点经济区各地方的协调能力相匹配。

归根结底,城市发展法的成功标准并非胡志明市颁布了多少决议或增加了多少权限。标准应当是:市民出行更便利、企业投资更顺畅、基础设施更完善、生活环境更安全、经济生产率更高。

该法已打开一扇大门。但开门仅是第一步。机遇能否转化为增长动力,取决于胡志明市如何使用新权力、选择项目、管理资源并约束自身。

对胡志明市而言,从现在到法律生效这段时期不仅是完善文件的时间,更是证明分权能够带来更快发展、而快速发展只有在与透明、责任和市民生活质量并行时才有意义的时刻。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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