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办公厅发文传达常务副总理范嘉肃关于落实国会第220号决议的指示,该决议涉及投资建设胡志明市四环线项目的主张。
具体,常务副总理要求建设部部长指导各机关单位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同奈省、西宁省协调,充分研究采纳国会常务委员会意见以及国会各机构审查意见。
建设部与各地方继续完善政府报告,按规定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同时,须对报告内容、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部主持并协调三个地方审查更新整个项目进度。抓紧完成补偿、支持、安置、交地及技术基础设施工程迁移工作。主动保障建材来源充足,及时化解料场方面的困难和障碍,不影响施工进度。
评估采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动员投资资金的能力,明确投资者和信贷机构的信贷安排能力。
如果有子项目未按PPP模式选择到投资者,应主动按照第220号决议规定制定处理方案,不得影响总体进度,并报告超出权限的内容。
此外,组织总结国会根据第220号决议及其他国会决议允许实施的特殊机制和政策,涉及国家重要项目投资主张的。
具体评估哪些机制真正有助于缩短进度,哪些机制还存在障碍、未能发挥效果。
在总结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将合适有效的机制制度化。审查修改不足之处,以提高今后国家重要项目的投资效率,并在2026年9月向主管机构报告。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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