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8日晚,河内市公安局表示,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防治处已对T.H.N.(39岁,居住于河内青春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00万越南盾。T.H.N.是Facebook群组“文明交通”和“文明交通工作室”的审核员。
N.先生因管理、运营或可能支配电子信息网站、社交网络、账户、群组,但未采取预防、发现、阻止、删除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的措施而受到处罚。
对于直接发布虚假信息的人员,职能部门正在继续核实,并依法处理。
据公安部门称,8月27日,一张伪造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起诉决定文件的图片出现在一些社交群组中并传播。
这段虚假内容在发布前未经审核和阻止,引起了公众恐慌。
事件发生后,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防治处立即核实,并邀请相关个人配合调查,以明确责任。

河内市公安局表示,此案是对社交网络上拥有大量成员的群组管理员、审核员的警告。
根据新规定,管理者必须主动预防、发现并及时处理违法内容,不得让虚假信息传播,造成负面影响。
公安机关建议管理员、审核员加强内容发布前审核,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侵犯组织和个人名誉、人格、秘密的信息,或含有欺诈链接的信息……
同日,河内市公安局表示,内部政治安全处已对M.P.L.先生(55岁,居住于富演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250万越南盾,因其提供、分享虚假信息、歪曲事实、诽谤、侮辱机关、组织的威信以及个人的名誉、人格。
此前,L.先生使用Facebook发布了文章和伪造的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起诉决定文件的图片。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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