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日,越南政府办公厅向公安部长、建设部长及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出公函,转达常务副总理范嘉肃关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陆路交通违法处罚规定的指示。
公函指出,8月28日和29日,媒体多次反映“9月2日国庆假期首日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以及针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行为的处罚规定执行情况”。
对此,常务副总理范嘉肃要求公安部、建设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构按职能任务,迅速研究处理上述媒体反映的意见;涉及超出权限的内容则提请有权限的上级决定。
目标是减少拥堵,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特别是在各大城市和都市区。
公安部长、建设部长、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认真执行总理在第55/CĐ-TTg号电令中的指示,最大限度避免发生拥堵、事故和交通安全问题,尤其是在节假日和春节期间。
此外,常务副总理要求重点指导加快部分重点交通项目的施工进度,力争在2027年元旦假期前完成。
这些项目包括:河内市2.5环线、3.5环线、首都河内4环线以及胡志明市3环线。
同时,加快实施机场门户及区域连接高速公路项目,如胡志明市—隆城—油椰、边和—头顿、胡志明市—中良等。
建设部长与公安部及各部门、地方、媒体机构配合,加强对机动车、专用摩托车在公路行驶时的速度和安全距离规定以及第168/2024号法令的宣传。
同时,与公安部及相关机构配合,对现行安全距离和罚款标准规定、实际条件及保障交通安全的根本性措施进行审查和认真评估,并在9月内向总理报告超越权限的相关内容。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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