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公安部官网刊登了对公民T.T.C.T.提出疑问的答复,该疑问与一辆车牌号为90A-000.XX的汽车车主收到非现场处罚通知有关。

公民T.T.C.T.陈述道:“我于2024年12月21日收到车牌号90A-000.XX的汽车在广平省超速行驶的非现场处罚通知,但当时我从未到过该地点。”

联系交警后,我被要求前往广治省阮友景街128号或海防市潘周桢街14号进行处理。但我没有条件前往这两个地点。恳请贵机构核查情况并予以处理。

接到反映后,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已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广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进行检查、核实。

经查询登记数据,车牌号90A-000.XX的汽车为白底黑字,品牌是布加迪。

对于2024年12月21日6时15分在1号国道703公里处(原广平省境内)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图像结果显示涉事车辆为蓝底白字车牌90A-000.XX,而非白底黑字车牌90A-000.XX。

经认定,白底黑字车牌90A-000.XX收到违法通知的原因是摄像头系统误识别车牌底色,导致未能准确认定违法车辆。

经核实,8月17日,广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已将上述案件状态由“违法”更新为“不违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公民T.T.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