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事赔偿方面,审判庭责令各被告连带赔偿被害人李承浩52亿越南盾和李锡民31亿越南盾。
根据起诉书,2024年12月28日凌晨0时40分左右,李昌大与俞承勋以及一群韩国朋友来到胡志明市陈兴道街翁朗坊的一家餐厅用餐并唱卡拉OK。
之后,俞承勋发短信邀请邓氏雪绒到餐厅和大家一起坐坐。
在去洗手间时,李昌大撞上了房间内的LED屏幕。餐厅员工要求他们赔偿,因此发生冲突和扭打。
看到事情发生后,餐厅经理打电话向坊公安机关报案。因部分物品损坏,李承浩(餐厅老板)要求员工扣留李昌大一伙人的手机和个人物品。
只有雪绒的手机未被扣留,她便发短信告知金镇。当时金镇和姜耀汉正在附近喝酒,于是迅速赶到餐厅。到达后,两人冲进房间,与李昌大等人发生混战。
当坊公安机关巡逻队推门检查时,李承浩已经死亡。餐厅经理李锡民受重伤并被送医急救。鉴定结果显示其身体受伤程度达87%。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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