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总理、中央工资、社会保险和有功人员优待政策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氏青茶刚刚签署第124号决定,颁布研究制定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改革提案的计划,该计划将提交越共十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简称“会议”)。
根据决定,指导委员会主任分工各部门及成员研究制定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改革提案。
对提案进行综合完善,并起草决议草案;在提交会议后组织实施。
关于研究制定提交会议的提案,内务部被指定牵头,协调各部门和地方对中央第27号决议和第28号决议进行全面、总体评估,制定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改革提案。其中,提案内容草案须于2026年8月至9月完成。
各部门和相关机构对自中央颁布第27号和第28号决议(2018年)以来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明确指出不足之处、分析原因,并提出符合各部门情况的具体建议。
总结内容包括工资政策,如最低工资(基础工资)、工资表、工资补贴制度以及对行业管理对象的薪酬机制,并报送内务部——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汇总。
关于社会保险政策,需总结评估自第28号决议实施以来该政策的执行情况,明确指出不足、分析原因,并就特殊性提出具体建议。
财政部研究并提出筹集资金的方案,以实施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改革。内务部牵头,配合财政部及相关单位总结国际经验教训,并据此提出越南工资与社会保险改革的意见建议。
根据计划,2026年8月至10月,内务部将协同指导委员会成员起草和完善提案草案。2027年1月完成决议草案,2027年2月提交政治局和书记处,2027年3月提交越共十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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