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已回应岘港市和一些地方选民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后提出的建议。
建议参加时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且不向老年人收取会费
据此,岘港市选民建议考虑参加时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且不向老年人收取会费。
同时继续动员社会化资源支持老年人照顾和发挥作用的基金,按规定维持祝寿、赠礼制度。
研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发放老年人会员卡,以便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
关于这一内容,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表示,涉及参加协会手续、会费、会员管理、发放会员卡、动员社会化资源照顾和发挥老年人作用以及组织关怀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各项活动,均在现行文件和越南老年人协会的中央指导中有所规定。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记录选民意见,同时将向越南老年人协会提出意见,以便研究、审查、补充和完善符合实际情况的规定和指导文件。
根据现行规定,越南老年人协会的活动经费有多种来源,其中包含会员会费。
越南老年人协会章程规定,会员有义务按照协会规定足额缴纳会费。
同样根据2012年颁布的《协会章程执行指南》,会员必须按规定缴纳会费,即每名会员每月2000越南盾。
会员是年老体弱、无依无靠、确实困难的人员,可以免缴或减缴会费。免缴或减缴会费由分会、小组决定,并向基层老年人协会执行委员会报告。
协会鼓励有条件的人缴纳超过规定的会费。会员会费可按季度、六个月或全年缴纳。
建议对乡级团体副主席实行适当的补贴制度
富寿省选民建议在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后,对乡级各团体副主席这一职务作出具体的规定和指导。
回应这一内容,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表示,目前乡级干部、公务员的组织机构、职务以及制度和政策,主管机关正在继续审查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组织模式。
对乡级政治-社会组织副主席职务的制度、政策规定,属于党和国家主管机关根据规定的权限。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将继续汇总地方的困难和障碍及建议。
同时协调并向主管机关提议研究、指导和完善对这些职务的制度和政策,确保与其被赋予的职位、职能、任务相符,并在组织实施中保持一致。
另一内容,富寿省选民指出,乡级团体副主席尚无适当的补贴制度,尽管仍须履行被交办的任务和责任。
现行文件尚未对这些团体副主席职务的职能、任务、权限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关于这一内容,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表示,书记处已颁布第09号决定,对九届书记处关于党、祖国阵线和各团体机关干部、公务员、职员薪酬制度的第128/2004号决定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其中规定了乡级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领导人的职务补贴系数。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记录意见,继续汇总实践中的困难和障碍。
与此同时,向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继续研究修改、补充第301号规定及关于乡级政治-社会组织副主席制度和政策的各项规定文件。
此举确保与其被赋予的职位、职能、任务相称,并在组织实施中保持同步、统一。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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