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调查,安江省公安确定H.Q.K.先生(34岁,富国特区安泰人)是CPCKBTNT2公司——大溪分公司(安江省富国特区阳丝乡大溪街区)的经理。
在运营过程中,该公司将工业废料——混凝土残渣集中倾倒成一堆,堆放在一块空地上(该土地属于公司园区)。该地块没有防渗层、遮阳挡雨棚,也未按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随后,K.先生让P.M.T.先生(38岁,安泰人)将上述工业废料运去填平第12街区(阳东)的一块土地以及边湛街区(阳门)的一块土地。
具体而言,2026年8月14日至15日,T.先生雇用了G.先生(42岁,富国特区阳门人)用13车次(租金为150万越南盾/车/趟)运输约400吨废料,倾倒填平上述两块土地。
8月15日晚,职能部门发现上述违法行为。随后,安江省公安进行鉴定并记录,上述几组人员共向环境倾倒约1900吨废料,造成污染。
安江省公安正在继续调查、查明案件,以处理相关组织和个人。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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