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調查,安江省公安確定H.Q.K.先生(34歲,富國特區安泰人)是CPCKBTNT2公司——大溪分公司(安江省富國特區陽絲鄉大溪街區)的經理。
在運營過程中,該公司將工業廢料——混凝土殘渣集中傾倒成一堆,堆放在一塊空地上(該土地屬於公司園區)。該地塊沒有防滲層、遮陽擋雨棚,也未按規定進行收集和處理。
隨後,K.先生讓P.M.T.先生(38歲,安泰人)將上述工業廢料運去填平第12街區(陽東)的一塊土地以及邊湛街區(陽門)的一塊土地。
具體而言,2026年8月14日至15日,T.先生僱用了G.先生(42歲,富國特區陽門人)用13車次(租金為150萬越南盾/車/趟)運輸約400噸廢料,傾倒填平上述兩塊土地。
8月15日晚,職能部門發現上述違法行為。隨後,安江省公安進行鑑定並記錄,上述幾組人員共向環境傾倒約1900噸廢料,造成汙染。
安江省公安正在繼續調查、查明案件,以處理相關組織和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