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一酒吧7人因贩卖笑气被起诉:员工也可能被追责

越南岘港一酒吧7人因贩卖笑气被起诉:员工也可能被追责

越南岘港一家酒吧的7名管理人员和员工因贩卖违禁品(笑气)被起诉。与此同时,许多人仍不清楚有关此类商品管理与经营的法律规定。

贩卖笑气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岘港律师团律师陈缘(Trần Duyên)表示,现行法律已收紧对一氧化二氮(N₂O,俗称“笑气”)的管理。

越南岘港一酒吧7人因贩卖笑气被起诉:员工也可能被追责

据该律师介绍,非医疗目的而生产、贩卖、运输、储存供人经呼吸道吸入的N₂O,属于被严格禁止的行为。

若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生产或贩卖N₂O者可按《刑法》第190条以生产、贩卖违禁品罪论处。刑期档次分别为1至5年、5至10年,最高为8至15年有期徒刑。

对于储存、运输N₂O的行为,可按《刑法》第191条以储存、运输违禁品罪论处,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若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贩卖违禁品的行为仍可能被行政处罚。

根据第98号法令,罚款金额按违禁品价值或违法所得确定;对个人最高可罚1亿越南盾,违法组织则按对个人罚款标准的两倍处以罚款。

除罚款外,还可采取没收物证、强制销毁货物或强制上缴违法所得等措施。

“对于吸食笑气的人,需要与生产、贩卖、运输或储存者加以区分。不应理解为只要被发现吸食笑气就当然被追究刑事责任。处理必须依据具体行为、使用目的及相关法律规定。”——陈缘律师分享道。

未直接获得笑气销售收入的员工也可能被追责

陈缘律师表示,值得注意的变化是,过去N₂O主要从化学品角度进行管理,且在工业、食品、医疗领域仍有合法用途。

如今,法律已更明确地界定了合法使用N₂O与非医疗目的经呼吸道将N₂O摄入人体之间的界限。

这也意味着,经营者、交接者、运输者、保管者或协助销售笑气的人,不应认为这只是一种用于娱乐的商品。

如果明知该活动违法却仍故意参与,则视其角色、程度和后果,行为人可能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是对于在店里当服务员的年轻人,即便不是店主、没有直接进货、也没有单独分得笑气销售收入,也并不当然免除法律责任。办案机关将审查其是否明知该经营行为违法、是否故意参与销售、交付、运输、储存或为该活动提供帮助。”——陈缘律师认为。

“我认为最需要警惕的是,许多年轻人仍把笑气当成一种相当平常的消遣,而其法律后果可能非常严重。

一场欢愉可能只持续几分钟,但如果参与买卖、运输或为非法笑气经营活动提供协助,责任可能持续多年。”——陈缘律师提醒。

酒吧管理人员与员工因贩卖违禁品被起诉

岘港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近日以贩卖违禁品罪起诉7人。

经调查确定,张明景(Trương Minh Cảnh,39岁)是位于五行山坊安上4街S.G.酒吧全部活动的直接运营和管理者。

在经营过程中,阿景从一名身份不明的年轻男子处购买笑气瓶,带回酒吧卖给有需求的顾客。

阿景指挥店内的6名员工协助处理与向顾客销售笑气相关的工作。

仅从6月24日至7月10日,阿景就从销售笑气中获利超过2.84亿越南盾。

据警方称,值得注意的是,被起诉的员工都相当年轻,其中许多人年仅20出头。尽管知道笑气属于禁止买卖的商品,这些被告仍参与并协助阿景在店内进行买卖。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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